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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有关「起底」罪行

 

「起底」一般是指透过网上搜寻器、社交平台、讨论区、公共登记册、匿名报料等方式,将目标人士及/或其相关人士(如家人、亲友等)的个人资料搜集起来,并在互联网、社交媒体及/或其他公开平台(例如公众地方)发布。

 

「起底」行为近年日益猖獗。《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在2021年9月29日通过后,条文所新增的「起底」罪行于2021年10月8 日开始生效,以打击恶意的「起底」行为。总括而言,修订后的条例旨在于三方面打击非法「起底」行为:

 

  • 将「起底」行为刑事化,针对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意图或罔顾导致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受到任何指明伤害下,公开其个人资料的恶意行为;

 

  • 赋予私隐专员对于与「起底」相关罪行的刑事调查和检控的权力;及

 

  • 赋予私隐专员向有能力采取停止披露行动的人发出通知的法定权力,并指示该人停止披露「起底」内容(停止披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