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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有意租用單位。地產代理向我介紹單位時,可以為我提供甚麼服務?我可以索取甚麼資料?

地產代理的職責包括:

(1)      為租客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

(2)      因應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3)      進行商議,並按租客的指示向物業的業主提交所有要約;及

(4)     協助租客與業主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