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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為分間單位租戶安裝電錶及水錶以計算費用,有甚麼手續?

 

電費

 

在電力供應方面,電力公司為用戶安裝獨立電錶,必須要得到業主及大廈管理人同意,而單位必須要符合有關的先決條件及安全標準,例如單位設有獨立門戶,以及獨立電力裝置及其他設施能符合《電力條例》(第406章)規定的安全標準及電力公司《供電則例》的要求。

 

若租住單位為分間單位,由於原本單位已設有電力裝置及獨立電錶,必須先獲得單位業主同意改動現有的電力裝置,以符合《電力條例》規定的安全標準及《供電則例》的要求,才可安裝獨立電錶。

 

此外,電錶必須接駁至供應大廈電力的上升總線,並且安裝在大廈的公共地方,以便電力公司人員抄讀電錶。因此分間單位租客在申請安裝獨立電錶前,必須要在大廈公共地方找出安裝電錶的位置,亦要得到大廈管理人同意騰出空間安裝電錶。

 

港燈推出了一項「劏房重鋪線路資助計劃」,旨在資助合資格的分間單位家庭重鋪電力線路以安裝港燈獨立電表。作為分間單位租戶的申請人,須事前取得單位內所有其他租戶、單位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的同意。同時,中電亦推出了類似計劃,供業主申請。詳情請參閱港燈及中電的網頁:

港燈「劏房重鋪線路資助計劃」

中電「資助劏房單位重鋪電線」

 

水費

 

至於安裝水錶,若有關居所有正式的郵寄地址,確保水務署函件例如通告和水費單等可寄達,住戶便可向水務署申請安裝獨立水錶,水務署於審批申請時會同時考慮以下因素:

  • 該處所是否設有能夠不需經由別人佔用範圍的通道進入,以確保一旦它的內部供水系統出現任何問題時,水務監督便可直接進入進行檢查及其他相關職務;
  • 該處所是否設有妥善的排水系統,以確保它不會因內部供水系統故障而引致水浸問題;及
  • 該申請是否符合《水務設施條例》要求,例如申請人需要保證承受保管與保養內部供水系統的責任,提交有關該內部供水系統的建議等。

 

為避免在收回水費時發生爭議,分間單位業主應與各租客協定一套合適的水費分攤方法。業主或租客也可考慮向水務署申請為分間單位安裝獨立水錶,以便租客按其用水量繳交水費。

 

假如分間單位已為每個個別單位提供獨立供水系統,業主可參加先導計劃,旨在簡化程序,以方便合資格分間單位,安裝水務署的水錶。獲批准後,分間單位的供水便可按《水務設施規例》所規定的住宅用戶收費附表收費。詳情請參閱水務署網頁「分間單位安裝獨立水錶的先導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