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方或法庭的某些提问令我感到困扰,或触及创伤性经历,我是否有权拒绝作答?
在警方或法庭的问话过程中,你的权利和义务会因情况而有所不同:
- 在警方调查阶段:
- 你可以选择不回答令你感到困扰的问题,尤其是涉及自我入罪或属于专业保密范畴(例如律师、医生、社工的保密责任)。
- 如果问题令你感到焦虑或触发创伤,你可以即时向警员表达不适,并要求休息或调整提问方式。
- 在法庭程序阶段:
- 如果你是合资格的证人,法庭可依法发出传票要求你出庭作供。在此情况下,你有法律责任出庭并回答法庭的提问。
- 即使在法庭上被传召作供,你仍享有拒绝回答可能使自己入罪的问题的权利(免于自我入罪的特权),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享有专业保密的权利。但若你在无正当理由下拒绝作供或拒绝回答问题,可能会被控藐视法庭罪。
- 法律对于儿童、被告、同案被告,以及被告的配偶有特别规定,这些情况下的作供义务和权利会有所不同。
如果医生或专业人士证明你因创伤或精神健康状况不适合作供,法庭可酌情处理,例如延迟作供、调整问话方式,甚至豁免部分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