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必须向警方提供口供?在录取口供期间,我享有何种法律权利、保障及限制?
你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向警方提供口供。是否需要提供口供,取决于你在事件中的身份:
- 若你是证人:
- 在警方调查阶段,你并无法律义务必须提供口供,是否作供属自愿。不过,警方一般期望证人协助调查,提供所知事实。
- 若你选择提供口供,则应如实陈述。你在作供过程享有各项保障,例如要求律师在场、以熟悉语言作供、要求传译、休息及饮食、要求更正错误、获取口供副本以便日后核对或作索偿用途等。
- 你不应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否则可能触犯妨碍司法公正等罪行。
- 你的口供一旦签署,便可能成为法庭呈堂证供,影响案件审理或日后民事索偿。
- 若你是被告:
- 警方通常会进行录取口供的程序,即邀请你接受问话并记录。
- 你享有保持缄默的权利,并非必须回答警方问题,例如你有权拒绝回答涉及自我入罪的问题。
- 你可要求律师在场,并确保口供是自愿提供,不得受威迫或恐吓。
- 你同样有权要求更正错误、获取副本,以及享有基本保障(休息、饮食等)。
一旦签署,口供可作为呈堂证供,直接影响你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