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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讯结果及影响

死因研讯最后可能有甚么裁断?这些裁断有甚么影响? 

司法机构网站列出一系列死因裁判官或陪审团可作出的裁断,包括:自然原因(natural cause)、意外(accident)、不幸(misadventure)、合法被杀(lawful killing)、不合法被杀(unlawful killing),以及死因存疑(open verdict,即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他裁断)。完整列表可浏览:https://www.judiciary.hk/zh_cn/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or.html

 

这些裁断仅说明死者死因及死亡情况,并不(亦不能)指明任何人须负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即使裁断为不合法被杀,亦不代表某人有罪(例如谋杀)。只有透过完整的刑事审讯,方能裁定某人罪名成立。

 

死因裁判官或陪审团可否指明某人须负刑事或民事责任?

在死因研讯中,死因裁判官及陪审团不能指明任何人须负刑事责任(例如谋杀罪名成立)或民事责任(例如被裁定疏忽而须支付赔偿)。只有透过另外展开的刑事或民事诉讼程序,方能裁定以上事宜。死因研讯仅回答以下问题:死者身份、死亡时间、地点及方式、死因,以及与死亡相关的情况。

 

死因研讯中的证据或裁断可否用于日后的刑事或民事诉讼程序? 

死因研讯中的证据可于其后的民事或刑事诉讼程序中使用。例如,证人证供可能有助检控方证明某人犯罪,或有助家属在民事索偿中证明某人疏忽。

 

然而,死因裁判官或陪审团的裁断(例如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杀)本身并不会自动证明刑事或民事责任。只有透过另外展开的民事或刑事诉讼程序,方能裁定某人须负民事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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