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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管有违禁武器(《武器条例》第4条)

任何人管有违禁武器,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3年。(《武器条例4

 

违禁武器列表(《武器条例》附表):

  • 中国式飞镖
  • 重力刀
  • 重力操作钢棒
  • 指节套,不论是否有尖钉及是否有刀刃
  • 附有手柄的铁链
  • 弹簧钢棒
  • 任何以弹簧或其他机械或电动装置露出刀刃的刀
  • 任何有刀刃或尖端的武器,其设计是在使用时以拳头紧握手柄,而刀刃或尖端则从拳头指缝间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