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册医生的证明书
注册医生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注册医生无疑是确认授权人在签署持久授权书时是精神上有能力行事的合适人选。《持久授权书条例》(香港法例第501章)第5(2)(e)条指定,注册医生必须核证其「信纳授权人是精神上有能力行事的」。注册医生核证,也有助避免日后有人以授权人在签署时已是精神上无能力行事为理由,挑战持久授权书。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的核证可由「注册医生」作出,不一定需要精神科医生或脑科医生这一类专家。很多人都不愿意接受精神科或脑科医生的诊治,以免被标签为精神上有毛病。由注册医生核证可减免授权人在这方面的顾虑。此外,由于普通科医生的诊金一般比专科医生低,这也有助减低授权人需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