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多于一名受权人? 授权人自然会顾虑其受权人的能力、 诚信及/或可靠性。如果授权人认为委任多位受权人,从而使该等受权人可互相帮助或监察对方,授权人可以选择这样做,只要「该等受权人是获委任以共同行事或共同和各别行事的」(《持久授权书条例》(香港法例第501章)第15(1)条)。 授权人必须选择委任受权人「共同行事」或「共同和各别行事」。如授权人不作选择,将致使持久授权书无效。 a. 共同行事 b. 共同和各别行事 书籍遍历链接: 5. More than one attorney?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