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夫妻双方不同意分居日期,有甚么证据可以作为证明?
以下内容可作为确定分居日期的证据:居住安排、水电费和家庭开支的支付、经济支持、礼物、维持联名账户、税务和其他文件、分居期间的通信、最后的亲密关系、在公共和私人场合认可的关系、照片等。
以下内容可作为确定分居日期的证据:居住安排、水电费和家庭开支的支付、经济支持、礼物、维持联名账户、税务和其他文件、分居期间的通信、最后的亲密关系、在公共和私人场合认可的关系、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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