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双边代理 地产代理与业主或租客之间的关系可属以下其中一类: 「单边代理」是指地产代理只为业主或租客其中一方行事。 「双边代理」是指地产代理同时为业主和租客双方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是指地产代理现时只为业主或租客其中一方行事,但稍后时间亦有可能为另一方行事。 1. 地产代理可否同时服务业主和租客双方? 书籍遍历链接: d) Joint Representation ‹ 上一页 返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