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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可否向租客征收续租费?

 

分间单位首期租赁的租客,有权享有有关规管周期中的次期租赁,亦即4年的租住权保障。

 

如业主要求租客就有关租赁支付不属以下种类的款项,或就有关租赁以其他方式从租客收取不属以下种类的款项,即属犯罪:

  1. 租金;
  2. 租金按金;
  3. 付还根据该租赁规定租客应缴付的任何指明公用设施及服务的收费;
  4. 因租客违反该租赁引致的损害赔偿。

 

更新规管租约的费用不在此列。因此,业主不能要求租客支付租赁续期费,不论该费用是否作为授予次期租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