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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租约的分间单位租赁,以口头或每一周期缴付租金的行为订立。租赁规管是否适用?

 

条例适用于这类租赁。租赁期以交租周期而非协议列明的固定日期为准者,不论协议是以口头或书面订立,是为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无限期顺延,直至租赁其中一方向对方送达迁出通知。针对分间单位的租赁规管适用于此等租赁。

 

假如租赁的某个周期跨越《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7章)第IVA部生效日2022年1月22日,须视为首期租赁,租期两年,由跨越条例生效日的周期完结后首天起租,一般而言当日亦是条例生效后的首个交租日。

 

假如该定期租赁是在2022年1月22日或以后开始,有关租赁的租期,须视为2年,由(i)该租赁产生的日期或(ii)根据租约双方议定一个较后的起租日期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