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 釐定每分間單位住戶需分擔的公用設施費用,有何標準方法?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沒有訂明標準的方法,釐定分間單位的租客應分擔多少水、電費。
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前提下,業主與租客可在訂立租賃前自行討論和協定一套可接受的分攤方法,包括租金和其他費用(例如水電費)的水平和計算方法。租約一經訂定後,雙方均須遵守有關條款。就書面租約範圍以外的收費問題,業主與租客應根據任何已訂的協議,包括口頭承諾,進行溝通及協商。如有需要,租客可利用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供的免費租務事宜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