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法庭如何评估临时赡养费?
临时赡养费是一项暂时措施,通常在双方完整的财务证据尚未经检验前作出裁定。因此,法庭会采用粗略的计算方式。在此阶段,法官不适宜、通常亦不可能对各方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的司法鉴证式调查。
法庭会对可得证据作整体审视,并在不听取与讼双方口头证供的情况下,作出务实的临时结论。关于个别开支项目或双方完整财政状况的详细事实争议,一般会留待正式附属济助聆讯时才作裁定。
然而,申请人仍应提供清晰而具体的临时预算。该预算应集中于经常性生活开支、合理的单次付款或偿还款项(例如:租约的地产代理佣金或聘用家务助理的费用),并应避免索取长期资本性开支。典型预算项目可包括教育费用、食物、衣物、公用事业费、医疗开支、交通费及其他子女的一般个人开支。
尽管临时阶段的审视较最终聆讯为简略,双方仍有责任作出全面及坦诚披露。
如任何一方的财务披露明显不足,法庭并不受制于该方单方面声称其无力支付的「一面之词」。在这些情况下,法庭可对该方的财政能力作出有力推定,并在评估双方的财政资源以厘定临时赡养费时,作出有利于另一方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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