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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若债权人在债务人过世前未能向债务人追讨欠款,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并追讨欠款?

债权人应向遗产的遗产代理人(即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追讨。债权人可采取以下行动:

 

  1. 首先,债权人应往遗产承办处进行遗产承办查册,费用为18 元。这可协助他们人查明是否有人正在申请遗产授予承办书,或有关授予承办书是否已经发出。
  2. 如果授予承办书已经发出,债权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索取该文件的副本(包含了遗嘱执行人 / 遗产管理人的数据)。他们可联络遗嘱执行人 / 遗产管理人或展开法律行动,以追讨债项。
  3. 如果授予承办书没有发出,债权人可以在遗产承办处,交存一份知会备忘(类似一份警告通知,费用为 72 元及有效期 6 个月)以确保在授予承办书之前知会备忘必须获得处理。

如欲入禀法庭以追讨债项,最好先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