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果申请人向遗产承办处递交文件后,又找到更多死者的资产,他 / 她应该怎样做? 若申请人发现死者拥有更多资产,但没有列于早前呈交之核实资产誓词中,申请人仍可再呈交一份核实资产及负债额外清单非宗教式修正誓词 / 宗教式修正誓章(授予书发出前)。 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授予书,该授予书应和核实资产及负债额外清单非宗教式修正誓词 / 宗教式修正誓章(授予书发出后),一并呈交遗产承办处。 有关特定表格,可在相关网页下载。 书籍遍历链接: 2. If the applicant subsequently finds more assets of the deceased after submitting the documents to the Probate Registry, what should he/she do?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