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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甚么是传唤书和知会备忘?

传唤书用于强制他人采取行动或步骤,以取得遗产管理的授予。传唤书由遗产承办处发出,主要有四种: 

  1. 根据《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第10A章第46条发出的传唤书,用以要求他人接纳或拒绝接纳授予的传唤书;
  2. 根据《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第10A章第46条发出的传唤书,用以要求有权但尚未申请授予的遗嘱执行人申请授予;
  3. 根据《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第10A章第46条发出的传唤书,用以剔除有资格获得授予的人;
  4. 根据《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第10A章第47条发出的传唤书,用以传唤提呈遗嘱。

 

知会备忘的作用是防止遗嘱认证书/遗产管理书在未经知会备忘登记人知悉下获盖章。知会备忘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期满后,除非续期,否则知会备忘将会失效。不过,知会备忘可以每六个月续期。因此,知会备忘可能对遗产产生长期的影响。严格来说,当授予的有效性或申请人身份受到争议时,才该登记知会备忘。不过,知会备忘常被用于保障第三方对遗产的权利申索。尽管如此,此行为有可能被视为滥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