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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兽交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18L条,任何人与动物作出违反自然的性交,即属违法。最高刑罚是罚款5万元及监禁10年。

 

与动物作出「违反自然的性交」是指一名男子或女子与动物进行性交,过程中必须涉及阴茎插入阴道,但无须包括射精。只要是轻微插入,亦已足够构成犯罪。在每一宗案件,阴茎是否插入是事实判断。如过程中没有涉及阴茎插入,被告仍可被控意图兽交。

 

兽交罪行涉及与动物进行性交。除非被告是在胁迫下进行性交,否则只要发生性交,被告便须负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