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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我真诚地相信与我性交的人不是我的女儿/外孙女/孙女/姐妹/母亲/祖父/外祖父/兄弟/儿子,我是否触犯乱伦罪?

刑事罪行条例》(香港法例2004748所订明的罪行,关乎被告人在性交时是否知道有关的乱伦关系。除非辩方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你在性交时知道双方的关系,否则你便不会被定罪。

 

每宗案件的情况将视乎事实而定。法庭在判断你是否知道有关的关系时,将审视所有相关情况,包括性交如何进行、双方在性交前有什么接触,以及你在性交前获告知关于对方的事情(如有)。如法庭在综合考虑所有证据后,判断你对双方关系的认知存在合理疑点,你便会被判处乱伦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