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同意 强奸的罪行元素是在未经同意下进行性交。控方必须证明被告知道受害人不同意性交,或他不理会受害人是否同意性交。《刑事罪行条例》第118条列明的「非法」并没有为现代的强奸定义添加任何意思;只要受害人不同意,就是非法性交,即涉及的男子明知受害人不同意或不理会受害人是否同意,仍强行性交。非法性交并不排除男子与其妻子的性交(婚内强奸)。 I. 受害人不同意 II. 罔顾受害人是否同意 III. 由衷相信取得同意 IV. 不再同意 书籍遍历链接: B. Consent ‹ 上一页 返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