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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勞資審裁處的判決可否被覆核?

可以的。任何一方均可於裁斷發出的日期起計7天之內,向審裁處申請覆核判決。

 

審裁官亦可於裁斷發出的日期起計14天之內主動覆核判決。

 

覆核判決時,審裁官可將整宗申索或部分申索重新處理或聆訊,亦可維持、更改、甚至推翻原來的裁斷或命令。

 

申請覆核的一方須填寫一份「申請覆核」表格及繳付規定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