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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決定申請索償時,我應怎辦?

 

  1. 閣下可以致電勞資審裁處的二十四小時電話預約系統(電話:2625 0056),預約提交申索書的時間。

  2. 提交申索書當日,閣下需要到勞資審裁處登記處報到,同時應當核証所索償的對象即被告人的姓名,名稱及地址。這些資料必須正確無誤,以確保可將申索書副本送達被告人。此外,閣下必須注意郵政信箱並不能視作有效地址。

  3. 之後,一名勞資審裁處調查主任將接見閣下和閣下的證人,錄取供詞及有關申索的其他資料。閣下所提供的資料將分別寫入兩份文件:
    • 申索書標題(表格一),填上申索人及被告人的姓名和地址。
    • 申索書(表格二),填上申索詳情,包括申索項目、申索款額及申索款額的計算方法。
  4. 如閣下是以個人身份提出申索,應親自在表格二上簽署。如果是僱主向僱員提出申索,則應由商號的獨資經營者 / 合夥業務的合夥人 / 法團公司的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授權的職員簽署。代表公司簽署的人士須持有授權書。

閣下可選擇以中文或英文填寫所有表格。請參考審裁處告示板所張貼的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