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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說明資料

《持久授權書條例》(香港法例第501章第3(1)(c)條訂明,具有法律效力的持久授權書必須包含「在由授權人簽立時載有訂明說明資料」。表格1和表格2都包括「使用本表格須知」的部份,詳細列出所有必要的說明資料,確保遵守第3(1)(c)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