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必須向警方提供口供?在錄取口供期間,我享有何種法律權利、保障及限制?
你並非在所有情況下都必須向警方提供口供。是否需要提供口供,取決於你在事件中的身份:
- 若你是證人:
- 在警方調查階段,你並無法律義務必須提供口供,是否作供屬自願。不過,警方一般期望證人協助調查,提供所知事實。
- 若你選擇提供口供,則應如實陳述。你在作供過程享有各項保障,例如要求律師在場、以熟悉語言作供、要求傳譯、休息及飲食、要求更正錯誤、獲取口供副本以便日後核對或作索償用途等。
- 你不應故意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否則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行。
- 你的口供一旦簽署,便可能成為法庭呈堂證供,影響案件審理或日後民事索償。
- 若你是被告:
- 警方通常會進行錄取口供的程序,即邀請你接受問話並記錄。
- 你享有保持緘默的權利,並非必須回答警方問題,例如你有權拒絕回答涉及自我入罪的問題。
- 你可要求律師在場,並確保口供是自願提供,不得受威迫或恐嚇。
- 你同樣有權要求更正錯誤、獲取副本,以及享有基本保障(休息、飲食等)。
一旦簽署,口供可作為呈堂證供,直接影響你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