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問與答 1. 申請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有沒有時限? 2. 如果申請人向遺產承辦處遞交文件後,又找到更多死者的資產,他 / 她應該怎樣做? 3. 如果死者的遺產總值不超過50,000元,申請程序是否有所不同? 4. 如果死者的遺產總值超過50,000元,但不超過150,000元,申請程序是否有所不同? 5. 當遺產稅被取消後,怎樣可以避免在未經許可下擅自處理遺產? 6. 如果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遺失了遺囑的認證書/遺產管理書,該怎麼辦? 7. 甚麼是傳喚書和知會備忘? 8. 如果在頒授遺產管理書後發現遺囑,應怎麼辦? 9. 如果我沒有很多近親。我能委任一位朋友或一個機構,例如非牟利機構,成為我的遺囑執行人嗎?如果可以,我應該做些什麼準備作此安排? 10. 如果我的遺產 (1)少於50,000元;(2)超過50,000元但少於150,000元;或(3)超過150,000元,相關的準備安排是否不同? 11. 委任遺囑執行人有哪些限制? 12. 作為遺囑執行人(不是立遺囑人的直系親屬,例如朋友或非政府機構),我可以做什麼準備?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9. FAQ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