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甚麼情況下,遺囑會被撤銷?
立遺囑人通常要作出某些行動去撤銷其遺囑,例如另簽新的遺囑或將現有遺囑撕毁。但有一個情況經常會被忽略,就是當立遺囑人在訂立遺囑後才結婚,該遺囑便可能無效。
如立遺囑人在訂立遺囑後結婚,該遺囑便會自動失效,除非其後可證明立遺囑人在草擬遺囑時已考慮到該段婚姻,則屬例外。其中最有力的證據,就是遺囑內有條文列明立遺囑人與某人結婚後,該遺囑仍然有效。
另一方面,如立遺囑人在訂立遺囑後離婚,該遺囑並不會自動失效。不過,如果遺囑內有任何條款,指明前度配偶可取得某些遺產,這些條款便可能會無效(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則屬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