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 法庭如何评估专家证据
法庭鲜会仅因专家并无测量师或工程师的正式注册资格,而裁定其证据不可接纳。相反,法庭会评估其科学方法是否稳妥,以及分析是否充分。
即使某专家意见没有被另一名专家反驳,法庭亦不受约束必须接纳该意见。
然而,单一共聘专家的调查结果往往具有高度影响力。在某些案件中,单一共聘专家的事实观察可能实际上被视为对各方具约束力,但各方仍可就法律责任提出法律论点。
法庭会寻找数据中的模式,以及与事实证据(例如同时期照片及通讯)相一致的科学解释。专家证据如能说明测试结果、实际状况、照片及事件时序如何相互配合,通常会更具说服力。
法庭通常会拒绝接纳被认为「吹毛求疵」、「倒果为因」,或基于任意假设而未能顾及建筑物实况的专家证据,例如水可沿混凝土弱点横向流动的能力。举例而言,专家如未有考虑必要背景资料,例如天气状况,或只作出「空泛断言」而没有详细分析,其证据在法庭眼中可能分量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