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渗水办调查结果在民事诉讼中的角色
尽管渗水办的主要角色属监管性质,而非裁决性质,其调查结果在私人之间的民事诉讼中往往具有重要作用。法庭可将渗水办的报告视为来自独立公共机构的中立证据。该等报告可作为一个有用的起点,用以识别渗水的可能源头,或排除某些可能成因,例如外墙渗水。
然而,渗水办的调查结果在民事法律程序中并非具决定性。阴性或无定论的结果,并不必然阻止原告人透过私人专家证据证明法律责任。例如,渗水办进行的色水测试可能未能找出源头,但私人专家透过更严谨或破坏性的测试,仍可确立渗水来自某一特定单位。
相反,渗水办发出的无定论函件,在某些情况下亦可能有助于被告人。如渗水办表示源头未明,被告人可争辩指,在源头被明确识别之前,其并无对滋扰具有推定知悉。这可能影响展开民事申索的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