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026年新调查程序
由2026年7月16日起,渗水办推出新程序,旨在提升渗水调查的速度。
第一阶段 – 确定渗水情况
根据该等程序,调查由第一阶段开始,而第一阶段本质上属于确认阶段。渗水办人员会在接获渗水报告后6个工作天内,联络投诉人以安排到受影响处所进行视察。渗水办人员会到访受影响处所,检查所报称的渗水情况,并使用红外线热成像及电子湿度计等工具记录客观数据。
一项重要的实务门槛,是渗水位置的湿度含量。渗水办一般只会在湿度含量达至少35%时才进一步跟进,因为低于该水平的渗水可能被视为程度过于轻微,不足以支持展开正式法定调查。
如第I阶段的结果初步确立渗水源自上层单位,而湿度含量等于或超过 35%,渗水办会向该怀疑上层单位的业主或占用人发出建议维修通知。该通知要求业主在28个历日内进行检查及必要的维修工程。其目的,是在较早阶段提醒怀疑须负责的业主,并鼓励其在事件升级至正式执法前自愿作出纠正。此程序大幅缩短通知业主所需时间,由以往做法下约71日,减至由首次报告起计约14个工作天。
第二阶段 – 基本调查如在建议维修通知所指明的28日期限后渗水仍然持续,渗水办会展开进一步调查。在新程序下,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调查可同步进行。第二阶段通常由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进行,可能包括湿度监测、在排水口进行色水测试。如观察到持续滴水,亦可能对供水喉管进行反向压力测试。
第三阶段 – 专业调查
第三阶段则由外判顾问负责,并可在现场环境许可的情况下,采用较先进的非破坏性测试方法,例如微波断层扫描。然而,如现场环境并不适合,例如出现混凝土剥落、假天花或瓷砖饰面,顾问便会改用传统测试方法,包括在怀疑处所对楼板进行蓄水测试,以及对墙身进行洒水测试。同步进行的方式旨在减少延误,并更快推动个案得出具定论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