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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滲水辦調查結果在民事訴訟中的角色

 

儘管滲水辦的主要角色屬監管性質,而非裁決性質,其調查結果在私人之間的民事訴訟中往往具有重要作用。法庭可將滲水辦的報告視為來自獨立公共機構的中立證據。該等報告可作為一個有用的起點,用以識別滲水的可能源頭,或排除某些可能成因,例如外牆滲水。 

 

然而,滲水辦的調查結果在民事法律程序中並非具決定性。陰性或無定論的結果,並不必然阻止原告人透過私人專家證據證明法律責任。例如,滲水辦進行的色水測試可能未能找出源頭,但私人專家透過更嚴謹或破壞性的測試,仍可確立滲水來自某一特定單位。 

 

相反,滲水辦發出的無定論函件,在某些情況下亦可能有助於被告人。如滲水辦表示源頭未明,被告人可爭辯指,在源頭被明確識別之前,其並無對滋擾具有推定知悉。這可能影響展開民事申索的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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