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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若果我没有聘请会计师处理公司之报税事宜,在计算应评税利润时还有什么途径可取得协助?

应评税利润指任何人士在评税基期内以一般会计准则及依照《税务条例》的规定,计算出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纯利(或亏损)。

 

税务局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利得税之计算表作参考用途,包括I.R. 表格第 957A(c)号(独资经营业务),及I.R.表格第957号(合伙经营业务)。阁下可利用这些表格为业务帐目的纯利作出适当调整,从而计出应评税利润。

 

如阁下对计算方式仍有疑问,便应该向会计师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