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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已婚人士如何申报入息?

已婚人士可选择“分开评税”或“合并评税”:

 

i) 分开评税

 

丈夫与妻子会被视作个别人士。每人须各自:

 

  • 填妥报税表;
  • 申报入息;
  • 申索开支(和扣除);以及
  • 缴纳税款。

ii) 合并评税(只适用于对纳税人有利时)

 

如夫妇其中一方的入息少于他 / 她应得的免税额,选用分开评税便会有剩余 (没有充分利用)的免税额。假若这对夫妇选择合并评税,入息和免税额都会合计,评税主任会从他们的入息总额中扣减已婚人士免税额,夫妇两人便可少付税款。

 

因此,如夫妇二人合并评税所须缴纳的薪俸税比分开评税为少,夫妇两人应各自在报税表中选择合并评税。如合并评税不能令税款减少,评税主任会自动向夫妇二人分别发出评税税单。

 

不过,选择和取消选择合并评税均有期限。如阁下起初选择合并评税,但其后取消选此项选择,阁下便不可在同一课税年度内再次选择合并评税。

 

不论夫妇两人之居籍在何处,他们均可在香港的税务规例下选择合并评税,但夫妇两人都必须在有关课税年度内享有香港薪俸税之应评税入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