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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顶手费”是什么? 此金额是否要计入物业税的评税值内?

一般来说,顶手费是指租客在签署租约时付给业主的一笔过而不用退还的款项(例如业主接受旧租客将租约转让给新租客,而由租客付给业主的手续费),这类款项是使用该物业付出的部分代价,所以应课缴物业税。不过,许业主可选择将顶手费依照租约期分摊评税,但如果租约超过 3 年,则最多只能分摊 36 个月。

 

另一方面 , 由于租金按金须于约满时退回给租客而并非业主的租金收入,因此毋须在报税表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