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刚完成两年的雇佣合约并收到一笔“约满酬金”,然后再与公司续约两年,这笔“约满酬金” 是否需要全数在本年度的报税表上申报?可否将这项收入平均地拨回第一份合约的有关期间(即分开两个年度)计税?
阁下需 要在本年度内将“约满酬金”申报。请把酬金填在报税表第 4.1 部第 (1) 项的总入息款额内。阁下亦可申请将“约满酬金”拨回赚取该笔款项的合约期间内计算。
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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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6 课税年度从甲公司获得的入息: |
$ |
薪金 |
372,000 |
过往两年的约满酬金(合约期间:1/7/2013 – 30/6/2015)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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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000 |
可申请将约满酬金拨回有关年度,计算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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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3 - 31/3/2015 |
$150,000 ÷ 24 个 月 × 21 个 月 = $131,250 |
1/4/2015 - 30/6/2015 |
$150,000 ÷ 24 个 月 × 3 个 月 = $18,750 |
在决定将“约满酬金”拨回合约期间内计算前,阁下必须先谘询税务局或专业会计师,以确定此项选择是否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