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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刚完成两年的雇佣合约并收到一笔“约满酬金”,然后再与公司续约两年,这笔“约满酬金” 是否需要全数在本年度的报税表上申报?可否将这项收入平均地拨回第一份合约的有关期间(即分开两个年度)计税?

阁下需 要在本年度内将“约满酬金”申报。请把酬金填在报税表第 4.1 部第 (1) 项的总入息款额内。阁下亦可申请将“约满酬金”拨回赚取该笔款项的合约期间内计算。

 

例子

 

2015/16 课税年度从甲公司获得的入息:

$

薪金

372,000

过往两年的约满酬金(合约期间:1/7/2013 – 30/6/2015)

150,000

 

522,000

 

可申请将约满酬金拨回有关年度,计算如下:

1/7/2013 - 31/3/2015

$150,000 ÷ 24 个 月 × 21 个 月 = $131,250 
→ 平均拨回 2013/2014 及 2014/2015 课税年度计算(在有关年度内的入息会被重新评税,早前未曾用尽的免税额和扣除项目亦会计算在内。)

1/4/2015 - 30/6/2015

$150,000 ÷ 24 个 月 × 3 个 月 = $18,750
→ 作为 2015/16 课税年度的收入

 

在决定将“约满酬金”拨回合约期间内计算前,阁下必须先谘询税务局或专业会计师,以确定此项选择是否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