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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如何就民事诉讼作出抗辩

以下的法律程序适用于以传讯令状展开的民事诉讼(大部分的民事诉讼均由这种方式展开)。

 

如你以被告人的身分收到传讯令状,便会被要求认收令状的送达(即确认收到该令状),及表明是否打算就原告人向你提出的诉讼进行抗辩。你应将夹附于传讯令状的三份送达认收书全部填写妥当,并在 14 天内把其中两份提交相关的法院登记处存档。你应保留余下的一份作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