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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被告人未有提交送达认收书或抗辩书,结果会怎样?

如被告人没有在限期内把送达认收书或抗辩书提交法庭存档,原告人可向法庭申请,要求法庭就其申索作出针对被告人判决。 在这情况下,法庭就毋须进行全面的审讯。

 

如原告人的申索是有关欠债或经算定的损害赔偿(即申索的金额为固定的及可确定的,例如有关不兑现的支票的诉讼),他可就申索的金额及相关讼费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获得胜诉判决。

 

如原告人的申索是有关未经算定的损害赔偿(即赔偿金额须由法庭评定,例如利润损失、人身伤害赔偿、或损毁财物赔偿等),法庭会作出非正审判决,但原告人仍须出席聆讯,以便法官或聆案官评定他应得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