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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被告人提交抗辩书(和反申索书),情况会怎样?

在收到抗辩书后,原告人可在 28 天内向法庭提交答覆书,此答覆书内可列出补充事实,以回覆被告人所呈交的抗辩书。不过,对于被告人在抗辩书内提出的指控,原告人即使没有将答覆书送交法院存档以作回应,程序上亦会视为原告人否认抗辩书内的指控。

 

如被告人亦有呈交反申索书,而原告人对该反申索有争议,原告人便须于获送达反申索书后 28 天内把回应反申索的抗辩书呈交法院存档。原告人如未能在限期内完成上述程序,被告人可就其反申索缺乏抗辩而向法庭申请胜诉判决。在反申索诉讼中,原告人成为了被告人。

 

答覆书或反申索的抗辩书并无特定表格,原告人应把答覆书及任何对反申索的抗辩并于一份文件中。

 

关于如何拟备答覆书和反申索的抗辩书,请登入此处参阅由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所提供的解释说明,该网页亦备有答覆书和反申索抗辩书的样本以供参考。

 

状书提交期于答覆书和反申索的抗辩书送达后 14 天届满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