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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哪些纳税人可使用网上报税?哪一种报税表可在网上提交?

属个别人士的纳税人,只要持有由香港邮政或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有效数码证书,或已在税务局登记“税务易”通行密码后,均可使用网上报税服务。

 

纳税人可透过网上报税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B.I.R.表格第60号)及物业税报税表 ─ 由个别人士联权或分权拥有的物业(B.I.R.表格第57号),以下情况除外:

 

个别人士报税表(B.I.R.表格第60号)

 

  • 必须随报税表提交佐证文件的个案,例如在有关年度该纳税人经营独资业务而全年总收入超过 200万元,或纳税人已就其薪俸入息申请全部或部分豁免征税。
  • 纳税人已在有关课税年度取得关于其税务事宜的事先裁定

物业税报税表(B.I.R.表格第57号)

 

  • 有关物业由超过两名业主拥有。

 

如何签署电子报税表?

 

阁下需要使用由香港邮政或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有效数码证书签署电子报税表。此外,如阁下已在税务局登记“税务易”通行密码,亦可使用通行密码签署电子报税表。

 

我需要办什么手续才会取得通行密码以进行电子报税?

 

a) 透过互联网 / 电话申请

阁下可透过“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经互联网或致电24小时电话自动登记热线1832033申请。阁下只须按照系统的指引,输入列印于个别人士报税表薪俸税评税通知书首页的税务编号及阁下的香港身分证号码,税务局会在3个工作天内将启动密码及税务局通行密码邮寄往阁下的通讯地址。

 

b) 用表格方式申请


阁下可选择以表格I.R.6104号申请。

 

填妥表格 I.R.6104号后,阁下可邮寄、传真(传真号码:2519 3566)或亲自交回税务局。表格的签署式样必须与报税表的相同。

 

如以填写表格作出申请,税务局在核对过表格的资料后,会将启动密码通知书及通行密码寄给阁下。

 

登记纳税人自选的通行密码

在发出启动密码时,税务局亦会附上“税务易”通行密码、“电话税务通” 使用说明书及通行密码使用规则及条款。

 

在收到启动密码通知书后,请按照该通知书的登记步骤透过“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经互联网或致电“电话税务通”热线1832088登记阁下自选的通行密码。成功登记后,阁下便可即时使用税务局的电子化服务。

 

如欲了解网上报税的更多资料,请登入税务局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