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风险评估
现代案例将风险评估视为雇主谨慎责任中的重要部分。谨慎标准已由被动应对的方式,发展至要求雇主作出「积极思考」。雇主不能只是等待危险变得明显才采取行动。雇主有积极责任去寻求了解幷非即时显而易见的风险。这亦包括查询及探究可减低该等风险的可能方法。合理的雇主应预先考虑,识别可预见的风险,幷考虑可行措施以减低该等风险。
风险评估把雇主任务的不同部分连系起来。它可以显示工作场所幷不安全、设备幷不合适、员工需要培训,或工作制度本身需要重新设计。
然而,这幷不表示每一次欠缺风险评估都会自动产生法律责任。原告仍须证明该失误与其受伤之间存在关连,通常是藉证明:如有妥善进行风险评估,便很可能会识别出有关危险,幷采取本可防止损害发生的预防措施。
由于雇主的责任属个人且不可转授,雇主仍须就风险评估的质素承担法律责任。即使雇主聘请专业安全公司进行审核,如该公司未能识别一项合资格评估人员本应发现的风险,雇主仍须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