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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被告可提出哪些抗辩?  

即使原告证明了谨慎责任、违反责任、因果关系及损害,被告仍可能有可用的抗辩理由,以致可令有关申索失败,或减少可追讨的赔偿额。 

 

在疏忽案件中通常讨论的主要抗辩包括: 

 

  1. 共分疏忽 
  2. 自愿承担风险(对自愿者不构成损害) 
  3. 违法 

 

此外,原告如在事件发生后未有采取合理步骤以限制进一步损失,亦可根据减轻损失这项独立原则而导致赔偿额被减少;但严格而言,减轻损失并不属于对法律责任的抗辩。 

 

其中的重要分别在于:有些抗辩属完全抗辩,可使申索全盘失败;另一些则属部分抗辩,只会减少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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