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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谁通常负有或享有谨慎责任? 

有些谨慎责任关系较为常见,亦通常较容易辨认。这并不表示法律责任会自动成立,但这些都是常见的起点。 

 

(i) 道路使用者 

司机、电单车司机、单车使用者及行人,彼此之间均须为对方的安全采取合理谨慎。 

 

(ii) 雇主及雇员 

雇主一般对雇员负有责任,须提供在合理程度上安全的工作场所、安全设备、称职的同事,以及安全的工作制度。 

 

(iii) 占用人及访客 

控制处所的人,可能对合法访客负有责任,防范因处所状况而产生的危险。如欲了解更多资料,请参阅「占用人法律责任」。 

 

(iv) 制造商及消费者 

制造商对最终消费者负有责任,在产品的制造方面采取合理谨慎措施,以防止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v) 专业人士及客户 

医生、律师、工程师、建筑师、测量师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对客户负有谨慎责任;在某些有限情况下,亦可能对受其工作影响的其他人负有该责任。如欲了解更多资料,请参阅「专业法律责任」。 

 

(vi) 监护关系 

监狱及警方对其羁押或看管的人负有谨慎责任,以保障其安全及福祉,尤其当有关囚犯已知有自杀风险时,更是如此。 

 

(vii) 教育关系 

学校及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对身处校园范围内的学生负有采取合理谨慎措施的责任。 

 

以下将详细讨论关于某些特定群组的谨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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