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污损岩石及路堑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19)条,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解释,在公众地方或其附近的任何岩石或路堑上,以雕刻或其他方式刻划或标示任何字母、字样、数字或图案,从而污损该岩石或路堑,即属犯罪。罚则为罚款$2,000及监禁3个月。 书籍遍历链接: B. Defacing rocks and roadcutting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