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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忘了汽车的车辆牌照已经过期,过了几天后才续领牌照。在那几天内,我只是把汽车停泊在停车场,没有开上街。我有没有干犯任何罪行?

在那几天内,大概没有人会注意到阁下的汽车的车辆牌照已经过期。但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香港法例第374E章第25条规定:「任何汽车不得在任何道路上出现…除非该车辆的有效车辆牌照展示如下…」。「出现」一词表示在道路上停泊(不一定要驾驶)一辆没有有效牌照的汽车,已足以触犯有关法例。再者,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一词的定义极其广泛,涵盖几乎任何地方(包括停车场);而同一条例第118条则订明,几乎所有根据该条例订立的规例,均适用于私家路,一如其适用于道路。因此,阁下已触犯了《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香港法例第374E章第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