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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如果我根据就香港公共交通所订立的规例/附例的罪行被定罪,我会否有刑事定罪记录?

会。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条,罪、罪行、罪项、犯法行为(offence)包括任何刑事罪,和违反、触犯、不遵守任何订有罚则的法律条文。

 

故此,一个人如违反、触犯、不遵守任何订有罚则和就公共交通订立的法律条例、规例和附例,则会干犯罪行。

 

任何人干犯罪行当然会留下刑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