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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巴士司机可拒绝乘客上车吗?

可以。巴士司机可拒绝以下人士上车:-

 

  1. 巴士司机有合理理由相信已经犯有或将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所订罪行的人:请参看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56(1)条
  2. 任何肮脏的人: 请参看公共巴士服务规例》(第230A章)第10(2)(d)条
  3. 巴士司机有合理因由相信是神智不清、精神不平衡或患有传染病或接触性传染病的人:请参看公共巴士服务规例》(第230A章)第10(2)(e)条
  4. 巴士司机有合理因由相信是携带着危险性或厌恶性物品的人:请参看公共巴士服务规例》(第230A章)第10(2)(f)条

 

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56(2)(a)条,任何人不得被拒绝上车后,仍然上车。

 

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57(2)条,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第56(2)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

 

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并根据《公共巴士服务规例》(第230A章)第10(2)(a)条,巴士司机不得忽略或拒绝让缴付合法车费的乘客或拟成为乘客的人登车和将其运载,而该乘客是该巴士能将其容纳但没有超逾该巴士的获准载运量者,以及没有人对该乘客登车提出合理反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