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 的士司机可否向乘客派发商业卡片或广告数据招揽生意?的士司机可否用智能手机应用程序或社交媒体这样做?
不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40条,的士司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吸引或致力吸引任何人,以诱使其使用该车辆。
「任何方式」包括向乘客派发商业卡片或广告数据或用智能手机应用程序或社交媒体招揽生意。
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57(4)条,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第40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