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9. 如果交通严重挤塞而乘客坚持在中途下车,的士司机会被控吗?
这视乎乘客坚持下车的地点是否准许的士停车及卸客。
禁区/限制区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6)条及第14(8)(b)条,的士司机不得在有运输署署长指定的限制区或禁区让乘客上落,除非该的士根据《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E章)获发限制区或禁区许可。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61(2)条,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第14(6)条,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000。
故此,如果卸客的地点是禁区或限制区,的士司机可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6)条被控。
禁止停车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45条,除《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条另有规定外,及除非穿着制服的警务人员或穿着制服的交通督导员给予其他指示外,在道路的车辆的司机不得在一个指定作以下用途的地区内停车 ——
- 巴士站,除非该车辆是专利巴士;如该巴士站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亦被指定为公共小巴停车处或公共小巴站,则除非该车辆是公共小巴;
- 《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所指的公共小巴停车处或公共小巴站,除非该车辆是公共小巴;如该停车处或停车站亦被指定为巴士站,则除非该车辆是专利巴士;
- 《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所指之的士站,除非该车辆是的士;或
- 轻铁站。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61(2)条,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第45条,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000。
其他范围
根据《道路使用者守则》第5章 – 所有驾驶人须知 – 不准停车的地点(请参看:https://www.td.gov.hk/tc/road_safety/road_users_code/index/chapter_5_for_all_drivers/where_not_to_stop_/index.html),司机车辆不准在以下地方停车,故此不能卸客:-
- 在快速公路上;
- 在「不准停车」限制区的生效时间内;
- 在「斑马线」或「绿色人像」过路处上;
- 髹有「之」字线的「斑马线」控制区内,除非你正在让路给横过马路的行人,或等候左转或右转;
- 巴士站、公共小型巴士站或的士站(特许使用者 除外);
- 在通常禁止驶入的路段,如巴士线、路肩及单车径;
- 隧道区或管制区内;
- 黄色方格内或髹有黄色条纹的「绿色人像」过路处。
- 「绿色人像」过路处附近;
- 行人过路处附近(例如设有安全岛);
- 交通灯附近;
- 学校交通安全队附近;
- 主要分隔车路上;
- 路口或其附近;
- 回旋处或其附近;
- 对你、你车上的乘客或其他道路使用者会造成危险的地方。
一般而言,在以上的地方以外卸客的的士司机并不会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