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优步的士」(Uber Taxi)的收费模式是否合法?如果的士许可证拥有人授权的士司机(透过租用)参与「优步」情况会否不同?
「优步」已经清晰在网站上列明直至2022年8月车费是如何计算的。 有时候要求乘搭的人太多而路上没有足够的车辆承载他们。例如天气恶劣、繁忙时间、特别节目等都可能导致不寻常地多数量的人同时要求「优步」 承载他们。
「当在很高需求的时候,价格可能增加从而帮助需要承认的人能得到服务。」
「优步的士」(Uber Taxi)的收费模式是否合法?
「优步的士」(Uber Taxi)的收费模式并非不合法,如果它没有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和《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 的任何规例。
一般来说,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2(3)(a)条,如果该该车辆获发出租车牌照,就算该的士司机透过「优步的士」接客,的士司机驾驶该的士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是合法的。
然而,的士司机须要注意以下事情:-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47(2)条,任何的士之登记车主或司机所收取之的士租用费,不得超过《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附表5指明的适当收费率。故此,「优步的士」(Uber Taxi)的收费模式不应收取超过《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附表5指明的适当收费率的的士费用。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37(a)条,的士司机如无合理辩解,不得故意拒绝或忽略接受租用人的租用,不论该租用人的意图是以明显或默示方式表示的。故此,透过「优步的士」接客的的士司机不得拒载。
如果的士许可证拥有人授权的士司机(透过租用)参与「优步」情况会否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2(3)(a)条,如果该该车辆获发出租车牌照,就算该的士司机透过「优步的士」接客,的士司机驾驶该的士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是合法的。
故此,只要该的士获发出租车牌照,的士许可证拥有人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38条租其的士予的士司机参与「优步」 的士。
「优步的士」(Uber Taxi)的收费模式并非不合法,如果它没有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和《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 的任何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