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投诉机制
如果认为警方不合理地发出定额罚款告票,可亲身或以书面作出投诉:
亲身投诉
投诉人可带同告票或缴付定额罚款通知书到任何一间警署或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查询柜台,填写查询或投诉表格。
地址: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1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有关违例泊车告票的投诉﹐会转交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第4组人员调查,而有关超速及其他违例驾驶告票的投诉﹐则交由检控组第3组人员调查。
书面投诉
欲作书面投诉者,可写信或传真给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并在信上注明个人资料及联络电话号码、告票号码及附上告票或缴付定额罚款通知书影印本﹐并提出投诉之理由或证据。
有关违例泊车
地址: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30楼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第4组
传真号码:2200-4320
有关超速及其他驾驶罚行
地址: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30楼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第3组
传真号码:2200-4319
有关交通传票
地址: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30楼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第2组
传真号码:2200-4318
电子报案室
警方的电子报案室亦会接受有关定额罚款告票的投诉。
查询电话
于办公时间内,可致电有关热线2866-6552查询。
调查结果
接获投诉后相关检控组会展开调查,并会在大约两个月内将结果通知投诉人。